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客服一:
客服二: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优质合作企业

 

 

 

.

.

.

.



政策法规

对2012年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公示表彰的通知

点击率:4019   作者:卓群人力资源   来源:http://www.zqrlzy.com   时间:2020/5/14 10:59:53

各参保单位、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12年度合肥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对参保职工的医疗服务情况向社会公布,供广大参保职工就医选择。同时结合各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情况,对提供生育医疗服务贡献突出的定点医疗机构予以表彰。

    一、公示情况

现将2012年职工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对参保职工的服务情况向社会公布,供广大参保职工选择。参保单位、参保职工可于2012325日之后登陆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ahhfld.gov.cn,点击办事指南生育保险专栏进行查询。内容如下:

公布表1-12012年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门诊就诊情况表

公布表1-22012年产前检查就诊情况

公布表2-12012年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住院情况表

公布表2-2:协议管理综合指标考核情况表

公布表3-12012年合肥市生育职工顺产费用表

公布表3-22012年合肥市生育职工剖宫产费用表
公布表4-1 20126-12月份合肥市职工“生孩子不花钱”医院就诊情况表

公布表4-22012年职工“生孩子不花钱”顺产费用情况
公布表4-32012年职工“生孩子不花钱”剖宫产费用情况

二、给予表彰的定点医疗机构

(一)对提供定点医疗服务工作量突出、服务质量优良、生育保险政策落实到位的六家医院提出表彰,这六家定点医疗机构承担了全市生育医疗服务量的70%以上,为合肥市参保职工提供了优质医疗服务保障。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

合肥滨湖医院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省立医院

(二)依据定点协议管理要求,科学控制合理降低医疗费用,向参保人员提供公平的定点医疗服务,对个人支付相对较低,全年剖宫产率、并发症发生率均在协议规定范围内的十六家医院提出表彰:

安徽省省立第二人民医院、

安徽省省立第二人民医院黄山路院区、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广德路院区、

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

合肥市第五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东区)、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蜀山分院、

合肥友好医院、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医院、

武警安徽总队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五医院、

中铁四局集团中心医院、

江淮汽车集团医院、

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合肥市新站区七里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中心卫生院。

(三)20126月起我市试点“生孩子不花钱”新政策,参保人选择“生孩子不花钱”定点医院,对生育方式不做自主要求的生育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个人支付为零。“生孩子不花钱”政策为我市的创新举措,被列入2012年度合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十大重点工作之一。一方面是以人为本提高了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另一方面是支持定点医疗机构自觉执行生育政策,落实协议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加压,主动控制生育医疗费用总额的增长,确保普通家庭、低收入家庭无忧生育,让参保职工得到更多的实惠。

2012年做实了881个家庭“生孩子不花钱”政策的以下十三家定点医院提出表彰:

合肥市第五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东区)、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蜀山分院、

安徽省省立第二人民医院黄山路院区、

合肥友好医院、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医院、

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江淮汽车集团医院、

合肥市新站区七里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铁四局集团中心医院、

长江医院、

丹凤朝阳医院、

中铁四局集团第一医院、

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上一篇: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安 下一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人力

Copyright © 合肥卓群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站前路宝文国际1902—1903   电话:0551-64251366        技术支持:<佰瑞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