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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点击率:2005   作者:卓群人力资源   来源:http://localhost:8080/longwo_web   时间:2019/3/5 10:29:46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人员;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其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到职工公积金缴存开户的管理部进行办理,并提供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个人储蓄卡到其所在单位开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并提供相应的提取材料。

为了方便缴存人和保证资金安全,目前各管理部在受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是将提取金额直接划付到缴存人的储蓄账户中。


职工离休,退休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离、退休人员可以凭离、退休证明将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一次性全部提取出来,即办理销户提取。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资料为职工的离、退休证、身份证。同时办理前应准备好提取储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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